我国多数火力发电机组急需进行二次改造

  • 2014-10-29 22:12
  • 关键字: 火力发电机组,二次改造
   火电厂是我国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,也是我国二氧化硫减排的主战场。2011年11月,国务院发布了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1〕35号)提出,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。经修订的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2011)已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根据新的排放要求,我国大多数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5%以上,甚至98%-99%才能满足要求。多数电厂需要进行升级改造。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淮安,要满足最新的环保标准,其4×33万千瓦级机组的脱硫设施需要进行升级改造。

         2011年初至今的一年多来,华能国际、江苏分公司及电厂组织了多次投运工程的调研,电厂委托电力设计院编制了脱硫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,华能国际在北京组织了2次可行性研究论证会。与会专家肯定淮阴电厂采用氨法脱硫具有氨源供应可靠、副产物硫酸铵市场好、脱硫效率高、厂用电率可降低50%、年可实现碳减排6万吨等优势,一致认为,应优先考虑采用氨法脱硫技术进行改造。此次,国家环保部批准在大型火电机组上开展氨法脱硫技术示范工作,对于解决火电行业存在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综合利用问题,提高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,具有积极意义,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氨法脱硫技术的发展,为火电企业选择更稳定高效、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技术,为完成“十二五”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提供有力保障。